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商标类别

第30类 咖啡、茶、糕点、谷类制品、调味品

咖啡,茶,可可和咖啡代用品;米;食用淀粉和西米;面粉和谷类制品;面包、糕点和甜食;食用冰;糖,蜂蜜,...

【注释】

第三十类主要包括为食用或保存目的而预制好的植物性食品,以及调味佐料。。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以咖啡,可可,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; ——人类食用谷物(如燕麦片或其他谷物)。 本类尤其不包括: ——某些植物类食品(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); ——非食用防腐盐(第一类); ——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(第五类); ——婴儿食品(第五类); ——膳食补充剂(第五类); ——未加工的谷物(第三十一类); ——动物饲料(第三十一类); ——药用酵母(第五类),动物食用酵母(第三十一类)。